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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公共教室及多媒体教室流程

2010-06-10  车辆工程系    访问量:

办理时间:正常工作日
受理处室:教务处
工作人员:校区教务主管负责人
办事程序:
1.教学计划外的所有活动,任何团体、学生、教师需使用教室者,必须履行借用教室手续;
2.由学生个人或团体写出教室借用申请表;
3.由相关领导(教学借用由系教学主任、系内部学生活动由系分管学生主任,社团活动由院团委)审核并签注意见;
4.教务处审核,填写《多媒体教室、公共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》两份,将其中一份交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;
5.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负责教室及教室内设备的启用、正常运行;
6.教室使用完毕后,申请人通知教室管理人员,教室管理人员与申请人共同检查教室及教室内设施设备,在《多媒体教室、公共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》上签字确认。
7.教室管理人员关闭教室内设备和教室。
8.申请人要对教室内设施负责,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
(编辑:Admin)